疫情期間減免租金的稅收風險
作者:admin
更新時間:2020-02-06 15: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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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始于湖北、蔓延全國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擊戰牽動了各行各業的心,也讓廣大中小企業主非常揪心。
對許多中小企業而言,走過了顆粒無收的2019年,但還勉強活了下來。可突如其來的疫情再次讓其深陷水深火熱,擺在面前高昂的租金和人力成本讓不少中小企業主一籌莫展。
為了應對疫情,國內眾多行業不得不推遲復工;而不少商家考慮到各行各業收到的沖擊,推出了不少減免租金等政策。該政策是否存在稅收風險呢?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因此,合同無法履行即商家由于不可抗力無法收到合同約定租金,無需確認收入。